最重要的是,對于這些個人,比特幣開始成為一種控制垃圾郵件服務器的方法。我希望比特幣可以用在很多方面,其中包括控制代理和軟件實例,但我不希望它去那里。因此,我開始追蹤這些網絡的通信。自由儲備銀行和HighSecured公司和其他一些運行我代碼的網絡。我在里面放了后門。同時,我運行了許多 TCPdump 實例并收集了流量。通過這些機器,我最終運行在這些網絡上,相當于有一個底板。
所以諷刺的是,我既把錢放在服務器上,又幫助避免它們。
2009年,尤其是2010年底之后,澳大利亞稅務局(ATO)給我的生活帶來了困難。我創辦的兩家公司最后都破產了。我花了超過100萬美元的法律費用,加上會計和其他損失,我想總共損失了大約300萬美元。在此過程中,澳大利亞稅務局啟動了破產程序。與相關稅收的爭論有關。
爭論結束于2013年1月。最大的問題出在2011年中期。為此,我構建了我的資產。我這么做是為了保護它們。當時我所擁有的比特幣數量甚至不是我太關心的事情。真正重要的是知識產權,這是我過去20多年來為之奮斗需要保護的東西。
回到開端,并不是特幣本身的數量有價值,而是我一直在開發的知識產權有價值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甚至達到了 ATO 需要的"接受Dr.Wright在準備和提交他的所得稅時確實采取了合理的注意"的程度。
很諷刺,稅務局隨后利用他們對我公司組織的清算,試圖剝奪我的董事資格。他們通過ASIC(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)對我采取了行動,意圖在20年內禁止我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。他們失敗了,但這次行動也花了我很多錢。
最后,受時效限制,加在一起我索賠了區區77美元,這是允許的。為了補償這77美元,我得到了額外的10000美元,雖然我沒有要求,但是應該要求。實際上,澳大利亞稅務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堅持認為,我應該為不顧后果地索賠而受到指控――索賠很快就被駁回。
所有的利息支出,往返農場管理系統的旅費,以及我個人使用的互聯網通信費用,都是我個人支付的,不是我的公司或企業,正如你在文件中看到的那樣。
在這個階段,我個人每年的利息賬單已經超過了10萬美元。 我前幾年借出的貸款都增加了。這種做法最終得到了批準,公司的扣除額也是如此―但這并不重要,因為這些公司被做了太多工作,它們不得不進入清算程序。
有人說我利用死人來掩蓋已經發生的事情,很有意思。問題是,我不知道誰會在他們之前去世。我的祖父認識David Rees教授。我附上我一直在做的工作細節,這些工作基于數學和一個叫 Cocao 的系統,是Rees教授多年前指點我的。 2009年,我向澳大利亞稅務局提到了David Rees。 2013年,當我再次將資產轉移到其他公司時,我談到了他的一些角色。
此文由 中國比特幣官網 編輯,未經允許不得轉載!:首頁 > 比特幣行情 » CSW(重磅)| 退一步,進兩步